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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假张杨果而走光期4天,魏都法院传唤“老赖”38人,拘留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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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小长假,有人组团出游,有人阖家欢聚,而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却没有停止奔忙的脚步。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魏都区人民法院利用“五一”小长假有利时间节点精准出击,连续四天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通过采取查张杨果而走光封财产、传唤拘留、释法腾房等系列执行措施,着力提振执行威慑。

  5月1日早上6点,魏都区人民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联合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涉行政处罚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建设美丽魏都、平安许昌吹响集结号。

  执行首站来到市区六一路。2018年7月,王某在该路段擅自设摊卖菜,违反了《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设摊经营、揽工、修理、加工、散发广告等活动”的规定。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王某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在多次巡查发现王某依旧设摊经营后,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婆婆来了片尾曲了陈述申辩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王某并未提起陈述、申辩,执法人员遂按法定程序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罚款200元和责令清理擅自设置摊点的行政处罚。

  在多次巡查发现王某依旧设摊经营后,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陈述申辩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王某并未提起陈述、申辩,执法人员遂按法定程序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罚款200元和责令清理擅自设置摊点的行政处罚。

  经多次催告后,王某不仅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还依旧我行我素占道经营,给附近交通运行和环境卫生带来负面影响。多次催告无效,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魏都区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局,类似的案件还有不少,归根结底还是商贩法律意识淡薄、文明经营理念缺乏、规章制度意识不足,导致“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行为屡禁不止。为了加强教育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敦促商贩们履行法律义务,形成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魏都区法院专门召开执行工作会议,梳理一批惩治擅自设摊经营、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案件,利用五一劳动节假期有利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处理,以达到“处理一起、宣传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你们把店外面的东西收起来,这样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显得店面不整洁拽王爷也有春天,怎么能吸引顾客?”来到被执行人孙某的商铺,执行干警先是劝她按要求整理店面,说明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危害,随后做起释法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劝说,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处罚款。

  经过释法督促,大部分商贩都认识到占道经营的错误,当场缴纳处罚款。商户刘某却态度蛮横、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进行下一步调解工作。

  “罗法官,我是主动过来交罚款的,以后会遵纪守法,不再私自设摊占道经营了。”商户宋某看到执法人员挨家挨户责令整改,面对法院强力执行举措,自知“躲”不过去,主动找到执行干警履行法律义务。

  “五一”期间,魏都区人民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38人,司法拘留7人,执行案件29件,执结14案,张贴腾房公告1处,腾房4处,查封大型机器设备3套,扣押车辆2辆,涉案标的额320余万元,执行到位40余万元。

  策划:冯建民

  编辑:牛丹

  审核: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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