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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禹谟镇:强化党建引领 推动产业发展

金沙县禹谟镇在全县“万亩香葱”基地建设中,通过建立产业支部和细化“党建+”模式,强化党建引领,推动产业发展,为脱贫攻坚注入活力。

金沙县万亩香葱基地由该县政府和贵州新农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5500万元实行水肥一体化建设,公司具体实施相关项目,涉及禹谟镇中坪、城墙、马场3个村和茶园镇团结、民乐两个村。前期建设1000亩核心基地,涉及禹谟镇中坪、城墙两个村,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1万亩香葱种植。

在1000亩核心基地建设中,禹谟镇在城墙村建立了产业支部,采取“企业+基地+村集体+贫困户”模式,一是农户用土地入股,第一年按700元/亩标准进行分红,以后按每年每亩递增30元标准进行增加,直至达到900元/亩为止。二是禹谟镇内及马路乡金联村、太平乡台石村贫困户以5万元/户“特惠贷”入股,公司每年固定分红5000元给贫困户,连续分红3年后由公司负责归还本金。三是政府将投入的基础建设资金作为股金,公司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分红给村集体,其中70%用于分配给贫困户、30%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四是按照“村社一体化”要求,各村组建劳务输出专业合作社,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后介绍到香葱种植基地务工,带动全镇517户贫困户增收致富,确保贫困户每年户均增收达1万元以上,公司每年按照介绍用工情况给予合作社劳务提成。

此外,禹谟镇通过“党建+农户+产业”模式,由城墙村、马场村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的4000亩香葱种植,按土地入股方式进行,政府出资先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金由专业合作社组织以农房抵押贷款方式和争取相关扶贫资金方式进行筹集,涉及需要的种苗、农药等物品由新农汇公司先行垫付。利润分配上90%属于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入股比例分配,10%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其中70%用于分配给贫困户,30%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积累。

基地项目实施以来,禹谟镇一方面抓党总支统筹打造产业型党支部,另一方面在田间地头设定党员示范岗,通过模范带动,在解决存在问题的同时,为香葱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1000亩核心基地建设已初步完成,4000亩香葱种植深入推进。(晏朝远 黎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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