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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惊奇:古蔺桂花惊现神秘石坑群

  编辑:屈小妹 图文:徐挺

  9月27日,古蔺县文物专家专程来到古蔺桂花镇,为明清时期从四川古蔺往贵州方向的一条“茶马古道”划定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名录的保护范围。

  就在这条古道附近,近期又发现了大规模的圆形石坑群,根据现场发现的植物“蓝子”,以及地名普查时找到的蓝厂头、蓝厂沟丶新蓝厂、池塘榜……以及当地流传的故事,可以初步确认这些地方极有可能是古代生产染料“蓝靛”留下的古迹。随着发现的深入,一个大型的染料作坊遗址群落逐渐呈现,这对于研究桂花,乃至古蔺当年的经济文化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相关资料已送省考古院,至于这些遗址是建于那个年代还待专家进一步考证。

  9月25日,古蔺县桂花镇工作人员徐挺到汉溪村开展工作,无意中听到当地群众讲:村子里有个小地名叫沧水岩的地方,分布着十多个石头围成的坑。

  村民们的这个发现,引起了喜欢研究地方历史文化的徐挺的注意。在村民的带领下,他找到了石坑分布的地方。

  沧水岩是在桂花镇和黄荆镇交界的地方,山高林密,人迹罕至。在紧靠一条溪流的树林边上,依稀可以看到分布在竹林丛中的石块围成的深坑。徐挺拿出随身携带的卷尺量了量,发现这些石坑的直经在3.5—4.6米之间,深约1米左右。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他又在目前已经纳入省级文物保护的“茶马古道”附近发现更多的石坑。据统计,就在古道沿线目前已经发现10口规模较大的石坑,都是用标准石板扣起来的;有12处疑似古人加工原料的作坊;另外还有42个大小不一的石坑。

  这些规模宏大的石坑群是用来做什么的呢?徐挺继续在山里寻找当年曾经留下的蛛丝马迹。

  就在其中一个石坑旁边,徐挺发现了一种名叫“蓝子”的野生植物,而且在这些石坑群的附近还生长着大量的芭蕉树。

  蓝子、芭蕉树、石坑群、古作坊遗址……对规划当地历史颇有研究的徐挺把这些发现连起来得出一个结论:这或许是古代生产蓝靛的浸泡池及蓝窑。

  “蓝子”是否是生产蓝靛的原料?这些石坑是否用来浸泡“蓝子”?芭蕉树是不是蓝靛的包装材料?带着这些疑问,徐挺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还请教了古蔺县林业局工程师赵中国。

  根据徐挺采集的“蓝子”标本,赵中国鉴定认为:此物种为爵床科板蓝属植物板蓝,又名马蓝,是制造青黛质量最好的植物(当地俗称“蓝子”),是西南地区从前制造蓝靛的植物。

  百度“蓝子”也是这样解释的:蓝靛是爵床科植物马蓝(“蓝子”)的叶经加工制得的粉末或团块,可作染料。药用时可用于温毒、发斑、胸痛咳血、口疮、喉痹、小儿惊痫等症状。

  9月28日,川江都市报记者来到现场,并采访了染料坊遗址的发现者徐挺。他告诉记者:“从遗址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生产蓝靛的工艺已经相当成熟。当地生长着大量的‘蓝子’,为制作蓝靛染料创造了基础条件;周边生长着的芭蕉树叶是当时包装蓝靛的材料;遗址分布在溪流边上,正好满足生产蓝靛所需的水源条件。”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在发现疑似“染料坊”的地方,附近就是一条明清时期由四川通往贵州的茶马古道,目前这条古道已经被纳入省级文物保护名录,正在申请“国保”单位,而附近的石坑群也将被列入其中。

  除了现场发现的遗址与古代盛产染料有关,曾经在当地流传的一些故事也能反映出这里在当年生产蓝靛染料的地方。

  桂花当地老百姓世代相传,但又比较散碎的民间故事中讲到:这里有一个叫“蓝厂头、蓝厂沟丶新蓝厂”的地方(桂花镇汉溪村一组,现在还叫这些名字),古代盛产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叫“蓝子”。而生活在当地的彝族同胞又因为能生产优质蓝靛而闻名全国。

  彝族同胞们采摘当地的“蓝子”叶,捣粹后用大缸浸泡,加以石灰提炼,再经过滤、沉淀、烘干,最后制成饼状,用芭蕉叶包装好进行销售。那时,全国各地的客商都会来“蓝厂头”购买蓝靛,再通过茶马古道送到全国各地。

  据说,当年,这里的彝族土司将所产的蓝靛作为贡品上贡朝廷,之后朝廷将当地生产蓝靛的彝族土司所管辖的区域赐名为‘蓝州’,彝族土司也就成了‘蓝州’的第一任中央委任的地方官。”

  宋代史学家李心传根据亲历闻见,在他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记载说:“阿永,乞第子也。元丰间,乞第既效顺,愿岁进马以见向化之心。官以银、缯偿之,所得亡虑数倍。其后阿永所献之数岁增不已,政和未始立定额。每岁冬至后,蛮以马来,州遣官视之,自江门寨浮筏而下,蛮官及放马者九十三人,悉劳飨之,帅臣亲与为礼。诸蛮从而至者几二千人,皆以筏载白椹、茶、麻、酒、米、鹿豹皮、杂毡、蓝之属,博易于市,留三日乃去。”

  不过,徐挺也坦言,大规模蓝靛作坊遗址群虽然被发现,但是,由于没有找到相关文字及史料依据作为证据,单凭现场分析和口耳相传的民间故事,还不足以确定这里在当年就是一个大规模生产染料的地方,史书上古蔺为“蓝州”的由来也不能就此断定。

  徐挺告诉记者,关于古蔺发现古代染料作坊群遗迹一事已上报省考古院,还必须等相关专家前来考证、确定之后才能根据其价值进行研究保护。

  责编:王明

  初审:刘增明

  终审: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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