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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四大帽”被挑明 触发“薪酬帽”后果待解

  11月20日下午,新华社重磅发文称:对于中国职业足球而言,大手脚花钱、不计成本的引援可能将成为历史。新华社记者20日获悉,包括“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转会帽”等措施即将实施。

  这是新华社继10月16日之后,第二次对中国足球“限薪令”进行报道。此前在10月的报道中曾指出:为加强联赛治理,推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进一步落实,中国足协正在研究制定2019赛季职业联赛改革和综合治理方案。其中一项重大改革是将研究实施俱乐部投入限额、球员工资限额和转会费限额政策,治理高价引

  援和球员收入过高等问题,抑制俱乐部非理性投资,全面降低俱乐部办足球成本,促进职业联赛健康有序发展。

  当时新华社并未挑明“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转会帽”等一系列名词概念。而这次则是直接捅破了窗户纸。

  本次新华社发文的另一大变化是:进一步细化了“俱乐部投入限额、球员工资限额和转会费限额政策,治理高价引援和球员收入过高”等各项操作。

  如为“俱乐部投入限额”加盖了“注资帽”,为“球员工资限额”加装了“薪酬帽”和“奖金帽”,为“转会费限额”加装“转会帽”,其目的正是为“治理高价引援和球员收入过高”,“抑制俱乐部非理性投资,全面降低俱乐部办足球成本,促进职业联赛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被外界讨论最多的则是在设置球员薪酬限额中,要求“2019赛季所有国内球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税前金额及新的标准重新签订”。将球员此前签订的合同作废,这也展现了中国足协坚决遏制“联赛烧钱”的强硬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涉及到“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这三大帽限定数额的具体数字尚未给出,只明示了2019转会帽限额,即“继续执行原有的引援调节费政策,中超、中甲俱乐部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不超过4500万元/人次,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不超过2000万元/人次。”

  而一旦有俱乐部触发“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这三大帽的后果,文中也未给出说明。恐怕,这些仍需要经过进一步研究决策才能给出答案。

  PP体育记者郑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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