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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猪肉’卖?”这修真者玩转洪荒竟是台山两男子毒品交易代号!

  “喂,我需要购买‘茶饼’”“有没有‘猪肉’卖?”……这是毒贩子们交易毒品的代号!近日,台山法院审结一宗贩卖、运输毒品案件,雷某为赚取差价,为谭某介绍购买毒品事宜,并由谭某于交易成功后将重约150克的冰毒从广州运回台山,最终两人被台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各3万元。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谭某以“茶饼”为毒品“冰毒”的代号通过微信与雷某联系购买毒品事宜。雷某为从中赚取差价,以“猪肉”修真者玩转洪荒为冰毒代号联系了化名“花东”的男子商量毒品交易事宜,并与“花东”谈好要三盒“猪肉”(指冰毒),每盒约重50克,单价8000元。藤本纱罗因其想从中赚取每盒1500元的差价,雷某联系谭某称,冰毒价格为每盒9500元。

  购买过程中,谭某表示不够钱支付毒资,雷某则主斗战神金不换在哪里动提出用自己朋友的小汽车作为抵押,从而促成了谭某与“花东”之间的毒品交易。

  同月19日22时许,雷某、谭某到达事先与“花东”约定圣规好的交易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某酒店对面路段处,谭某通过微信支付毒资1万元给“花东”,雷某则将其朋友的一辆小汽车抵押给了“花东”,并按照“花东”的指示在路边花基里拿到一包用红色塑料袋包着的毒品交给了谭某。

  交易完毕后,谭某从所购得的毒品中抽取了2小包毒品给雷某作为报酬,并搭载事先约好的租用车从广州返回台山。雷某随谭某一起乘车返回台山。

  同月20日1时许,雷某、谭某在台山市大江镇大江高速收费站处被台山市公安局民警抓获,民警在其随身携带的棕色单肩包里搜出毒品145.95克,从雷某身上缴获谭某给其的毒品2小包,共重3.86克。上述毒品经检验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出于牟利目的,在毒品买方、卖方之间牵线搭桥,主动以自己控制的小汽车作为抵押物,促成谭某与“花东”的毒品交易,且在交易中抬高价钱从中攫取利益,属居中倒卖行为,依法应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定罪处罚;谭某在购得毒品后,搭乘租用车将所购得的毒品从广州运回台山,客观上改变了毒品的地理位置,符合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据此,台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李文轩

  【通讯员】吴玩贞

  【作者】 李文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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